根据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共有的房屋,其产权共有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也有的房子产权是单位的单位就是房屋安全责任人。“一些房屋产权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
危房是指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往往会导致各种安全隐患,如出现以下6种情况房屋应尽快进行房屋质量鉴定:
一、在房屋装修时,碰到以下情况,需要由房屋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然后再申请质量鉴定:1、需要在房屋上方建立超高物品,或者设置大型广告牌等情况高耸物品时。2、在装修时,业主需要加大房屋规定载荷,或者对房屋原有结构进行拆改时。
二、对于已经出现严重损坏的建筑,原则上是不能够进行装修的,如果必须要装修,需要先向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申请鉴定,确认房屋达到安全居住的条件后,才能进行装修。
三、非普通住宅的房屋在设计到加大房屋负载的情况时,可以申请装修质量鉴定,但需要有原房屋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若是年代比较久远的房子,也可以找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装修方案,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装修。
四、原来用于居住的房屋,应个人原因需要改为经营性用房的,经营者需要在装修之前,想有资质的机构申请,鉴定合格后才能进行装修。
五、房屋在经过火灾、爆炸等严重灾害后,再次装修需要有产权人向有关机构申请装修质量鉴定,确认房屋具备安全居住条件后,才可进行装修。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或对房屋质量有疑议时应尽快进行房屋质量鉴定,排查房屋安全隐患。房屋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有权人应当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1、出现开裂、变形等结构损伤的;
2、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的;
3、遭受地震、洪水、泥石流、风灾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结构损伤的;
4、因火灾、爆炸、碰撞、振动等原因,可能导致结构损伤的;
5、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6、进行结构改造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可能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
7、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危险房屋安全鉴定
对于需要进行建筑物危险性鉴定和等级划分的建筑,受业主委托可进行危险建筑物鉴定。
加固设计、咨询和施工服务
(1)适用于混凝土结构(梁、板、柱)各种变形裂缝和受力裂缝的加固处理。
(2)火烧震损腐蚀建筑物的加固与防护
适用于火灾受损、震动受损、长期腐蚀受损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加固处理,包括主体结构的防护处理
(3)现有建筑物的地基处理
适用于因长期地下水流作用、周边工程活动、周边地理环境等因素导致地基不均匀下沉,同时可能使上部建筑物开裂或倾斜。通过地基处理可以有效地加固地基、控制沉降。
(4)倾斜建筑物的纠偏和加固
适用于需要整体纠偏和相应基础加固、结构加固的倾斜建筑物,包括已经倾斜的各种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