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每一份送到家的新鲜与安全近日,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补充遴选申报2022-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项目的通知》,《通知》提出要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湖南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推动湖南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高质量发展。
支持方向为:
(一)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建设。
(二)支持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
(三)支持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
支持方式:
为确保专项资金执行率,按照“总量控制、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市州为单位分配申报新增有效投资额度;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按照“先验后补、据实分配”的原则,对已完成建设并验收且投入运营的建设类项目在验收后实施“事后奖补”。
支持标准为:
以奖补资金总额占验收后核定的全省新增有效投资总额比例为基准,有所差异化确定不同类型项目支持比例。单个项目以奖代补比例不超过核定项目新增有效投资总额的30%,
且对同一企业奖补总额多不超过500万元。
》
下方为《通知》原文: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补充遴选申报2022-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2〕36号)精神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加强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函》(财建便函〔2023〕255号)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省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实际情况,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我省开展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引导作用,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将补充遴选申报2022-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和内容按照“强节点、建链条、优网络”的工作思路,结合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强链补链三年计划,以农产品集散地和销地为重点,突出强化“长株潭”经济圈冷链集散能力,兼顾提高
我省大湘西地区农产品冷链集散能力,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推动我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高质量发展。引导支持的主要方向和内容如下:(一)
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建设。在
集散地、销地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鼓励建设一批公共冷库、中央厨房等设施,配置一批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冷藏车,加快绿色、高效、低碳、节能冷藏设施应用,
建立覆盖农产品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一是鼓励
新建或改造一批标准化、智能化公共冷库,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产地直销和错峰销售等能力,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二是鼓励新建一批中央厨房,配齐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分拨配送等设施设备,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水平,实现优质优价。三是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集展示、交易仓储、加工、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采购、分销配送中心。四是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冷链流通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追溯体系,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检验检测和溯源等设施设备,严把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二)支
持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在销地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改扩建冷链集配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集成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推广智能化移动式预冷库的应用,打通冷链“先一公里”,补齐运输过程及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夯实冷链物流运行体系基础,提高冷链干线与支线衔接效率。一是重点聚焦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等六大主要生鲜食品,鼓励相关产业企业分类建设相应要求标准的冷库和配置相关设施设备,优化冷链服务流程与规范,提升化冷链物流服务能力。二是鼓励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企业建设具备集中采购、低温加工、跨区域配送能力的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和中转保鲜库,建立面向销售终端的一体化冷链物流快速调配体系。三是鼓励和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等企业升级改造或新建一批符合实际的标准化设施,配置和使用笼车等运载单元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并作为采购订货、收验货的计量单元,实现冷链运输全程“不倒托”“不倒箱”,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各环节有序衔接,减少流通环节损耗。(三)
支持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一是鼓励连锁商超、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电商等流通企业在城市供应链末端加快果蔬、肉禽水产等社区门店建设,并支持在销售终端完善相关冷链物流设施设备。二是鼓励各类农产品流通企业围绕“做优做香湖南饭”、打造预制菜产业链,大力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宅配”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建设改造前置仓等末端冷链配送网点,配备移动冷库(冷箱)或建设冷链物流快递专柜,大力发展城市“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提高冷链物流终端配送效率,增强冷藏保鲜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本次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仅支持申报项目的冷链物流建设内容,非冷链物流建设内容不予补助。二、支持方式为确保专项资金执行率,按照“总量控制、奖优罚劣”的原则,以市州为单位分配申报新增有效投资额度;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按照“先验后补、据实分配”的原则,对已完成建设并验收且投入运营的建设类项目在验收后实施“事后奖补”。三、支持标准以奖补资金总额占验收后核定的全省新增有效投资总额比例为基准,有所差异化确定不同类型项目支持比例。
单个项目以奖代补比例不超过核定项目新增有效投资总额的30%,且对同一企业奖补总额多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