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静载荷试验:
(1)地基设计等级;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稳靠性低;
(3)属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
(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
基础类型: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
1检测项目:桩身质量
检测方法: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
检测数量: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稳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
其它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除上述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还不得少于1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适合的检测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