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机构应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内容要求,开展图纸资料查阅、建筑物历史询问、现场考察、初步调查表填写等工作。鉴定目的、范围、内容及鉴定方案,应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经初步调查后确定。
确定鉴定人员。每一鉴定项目现场须安排不少于3名鉴定人员参加,其中至少1名鉴定人员应当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或结构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及相关工作达3年以上。鉴定人员应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现场重点部位须留存影像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规定的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具有结构分析软件;在我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且能满足鉴定工作需要;
无条件出具基础数据时,应委托具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鉴定提供基础数据;
有条件出具基础数据时,应满足鉴定工作需要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项目及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