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中明确,自9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企业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在线申报”栏目,按现行的相关资质标准,对本企业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完成资质延续申请。
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施行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消息,我国首部职称评审工作的法律性文件——《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44条,明确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申报审核
1、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2、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3、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4、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5、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6、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积极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关于评审
1、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2、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
3、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5、评审专家名单一般不对外公布。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能力、成就的等级称号,分为正、副、中级、初级四个级别。“职称评审不仅与专业技术人员收入有关,与其聘用、考核和晋升,也有一定关系”。
具体如何申报?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